尊敬的领导你们好 我是华易控股海南集团有限公司非吸案的一名受害者,此案目前由宛城区公安分局经侦,张、赵两名警官负责。 以检察院不受理此类件为由,糊弄老太太阿姨和老头大叔,真实情况都被修改3-4次口供搞得面目全非。 他们审理案件一直重复受害人应该承担所有损失,诈骗人顶多算一个不当经营,好一个不当经营: 他们以公司名义开展虚拟货币交易(非法金融活动,非法经营罪,帮信罪),线下买卖usdt(非法外汇买卖), 利用亲朋好友的手机卡银行卡(双卡,断卡行动) 以黄金奖励收取的最后一笔资金没用来交易,最后关网跑路。虚假宣传,非法占有(诈骗) 以上事实哪一个不是真实存在?哪一个不是蓄谋已久?哪里来的不当经营? 我这里有几个问题 1.春节期间赠送黄金的投资人钱去哪了,刘祖伟团伙没有拿来交易,是否属于非法占有 2.涉案金额和涉案人数是多少?那些高级业务员有没有侦查 3.他们所谓爆仓的数据有没有经过审计,是否是他们自己账户,数据的真实性能否经得起核查。 4.他们收款账户资金流向 以上问题你们到底侦查与否?每次问及这些问题,他们都找各种理由进行搪塞,敷衍了事! 诈骗人分钱的录音,公司后台诈骗的数据,包括所谓的高级业务员名单,都给两位警官了了。到最后他们让用30万人民币与受害众人协商解决,撤案不移交检察院起诉宣判,就此结案。 这不是违背事实,徇私舞弊?你们可知道涉案金额几千万,那些都是受害人的血汗钱,有的是高利贷借来的,有的是抵押房产的,这是多少个受害人的家庭?多少个家庭因为此事过得水深火热,多少个家庭因此支离破碎? 有的受害人联系不上没办法来报案,你们怎么能说出只负责报案人员的登记统计,没来报案的无法追究,大有民不告官不究之意。好像诈骗团伙是你们亲戚一样,到现在还在逍遥法外。该查的不查,口口声声说我们经侦队只负责侦查案件不是要账公司,不能帮受害者追讨损失。 此案至今快两年了,你们成功的将诈骗案定性为非吸,非吸你们又违背事实真相将所有罪名消除定性为不当经营,如今用30万人民币填补几千万的欠款草草就此结案? 你们这样的作为对得起头顶的国徽还是肩上警服?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请领导们督察此案,还受害人一个事实真相,还南阳一片风清气正!
你好,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目前,正积极与检察院对接,结合现有证据,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正在积极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