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十月六日九十三十分左右,把私家车停在光武路建业壹号城邦南侧,标有21:00-7:00的停车位上,停留大概三十分左右,办完事开车时罚款单刚开出来,当时交警说的是单子出来不能撤销了。我在六号,七号这两天观察,停在这个地方车位的车并未处罚,我的投诉建议是交警执法不公,建议撤销罚款,恰逢节假日,应该鼓励消费,没有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免于处罚,谢谢!
已电话联系当事人,告知其如再发现有车辆违停可以拨打110报警!对于当事人提出的撤销处罚要求,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