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9点35分左右,驾车到孔明路建业凯旋广场时,肚子不舒服,车停在路边,去上个厕所即返回车中。且停车位置不影响任何交通通行,车辆打着双闪,车上还有人,来回大约3分钟左右,上完厕所到车上收到提醒短信,即开车驶离。请问交管部门,这种有急事,临时停车,且时间段,且不影响任何通行,且车上还有人打着双闪,也要违章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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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王先生驾驶的豫RD01108小型轿车于2025年1月26日在南阳市孔明大道万达坊附近因“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被电子监控设备拍照,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操作规程》第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罚款200元,该违法事实清楚,无法撤销。
已通过电话与王先生联系,其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