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执法部门执法的选择性[编号:737619]

  李少闪 留言    2025-04-23 18:48:45

  尊敬的书记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公民,对于交通执法部门的一些建议。交通执法部门是拥有执法权力的单位,不能太刻意的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南阳市区内的机动车临时停车位现存在的拥有量确实紧张,主要交通道路上长期存在电动三轮车、二轮车恶意占领机动车临时停车位,造成机动车临时停车位更为紧张,为了避免罚款,很多车主听到一些小路上。但是,也造成了小路拥挤。我也是被违法罚款的一名公民,我也知道这样停车是不对,但是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只是对于这是执法罚款的性质感到有失公允,希望有关部门对于这种现象能否有所改变,能否管一管这些恶意占领现象,不要加重公民的负担。还有就是交通部门邮箱回复希望更人性化,这样更能提现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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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市民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市公安交警部门今年以来常态开展电动车乱停乱放治理,采取喊话提醒、短信提醒、喇叭播放劝阻、张贴提示单等柔性执法形式及时将违停机动车清理,对于经提醒仍未消除违停状态的车辆我们采取了处罚和拖移车辆的方式维护路面通行秩序。道路的本质属性是用于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公共资源。基于停车资源和车辆保有量不匹配不平衡的这一客观因素,我们也在主次干道采取设置夜间允许停车泊位、临时泊位、放学期间或大型活动期间划定临时停车区等做法予以缓解供需矛盾。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优柔性执法、做实严格执法、做好便民服务,虚心听取市民意见建议,也希望市民能够支持和理解公安交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