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 报 信举报人:张春雷,男,汉族,1982年1月20日出生,住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王村乡董营村砦营11组28号,公民身份号码411303198201204536,联系电话15937700009。举报事项: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检测大队刘浩队长滥用职权,按个人喜好发布命令,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公司违法的情况下,强令我公司停业整顿一个月(2024年8月5日起),严重损害我公司正常经营,应当深刻查处。事实、理由如下:一、2024年8月5日,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检测大队刘浩队长约谈我公司,通知我公司存在问题并处理(约谈内容)如下:1、经抽查数据,约谈对象场站存在不严谨的数据;2、向其科普《道交法》、GB38900中相关要求及标准;3、要求在检车视频中体现出使用正确的工具和动作;4、以召回重检形式弥补先前的过失;5、按一个月的时长为期暂停采信、进行整改,期限内无法完成则延期。二、我公司接通知后,连夜组织技术及质量知等方式检查。对大型客车、重中型货车、重中型载货专项作业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使用转向2、但当时检测大队领导刘浩队长一意孤行,故意欺压企业,以权压人,一口否认国标对转动量关于的25°的规定,坚称必须小于15°,检测企业的数据为违规数据,不予采信。同时,国标中也没有明确要求有视频为佐证,而刘浩队长要求必须以检车视频体现出使用正确的工具和动作。近一年的检测数据,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检测大队审批中心已审核通过的车辆,且核发有检测合格标签,更有现任南阳市检测大队副大队长袁向广专家监督检查南阳地区的车辆检验工作,袁专家是全省权威专家,把车辆检测国标倒背如流,更是省总队委派异地互查的权威专家(此专家到底是网上所说的拍马屁专家,领导说西就西,领导说东就东?还是专门欺压企业与刘浩队长同流合污的黑心专家),到刘浩队长处全部都是错误的数据,一个月内,天天都有不一样的整改项目,把企业折磨的苦不堪言。四、检测刘浩队长在未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强令我公司停业整顿一个月。经过约谈后,刘浩下令我们强制整顿一个月,未发任何书面通知、告知,亦不听我公司的辩解和说明,对于我公司提出的相关说明亦不管不顾,严重影响我公司的正常运营,破坏营商环境,损坏了人民公安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给我公司造成了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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