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南阳人,出门经常和别人介绍自己的家乡,我们南阳有诸葛武侯祠等等。可是实际上,天南海北的朋友们要么不知道没听说过,要么就是说知道,就是交警电子眼狠罚款的那个城市、、、、、南阳人在外地很无语的。 7月底无意间打开手机12123APP,猛然发现有一条违章,仔细看是6月18号的,还很温馨的在当天下午2点42分在APP上提醒挪车了。照片随后上传。很无语,我想说,1.为何不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醒?早几年南阳交警会发信息或者电话的,科技越发展越罚款?2.如果就是目的就是罚款,那就不要假惺惺的在APP上提醒了,那个同志会有事没事看APP?人性化执法只是口号?罚款是目的?当天当时暴雨将至,天气骤变,给家中老人送药,汉景小区门口司法局考试车辆堵满路口。也知道停放位置不对,但想着送药很快且此路本就车辆稀少,停放位置不影响交通,安全也考虑了。就在停车下车时第一张照片,然后10分钟后第四张照片、、、、、、200元。说起来APP也提醒了,很人性化、、、、、 但是,人性化执法不能只是APP提醒吧?不能只是在文化节在武侯祠对外地车辆人性化不处罚吧?堂堂大南阳、副省会中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啊,这次才理解别人说的咱得执法罚款。 不敢说学习山东淄博了,那是外省高端,咱能不能学习一下本地的二哥洛阳、小弟开封?或者学习一下小城市许昌?能不能让我们南阳人出门扬眉吐气自豪一下,敢于介绍一下自己的家乡?能不能不要让人家一说就是“手续再齐、出不了社旗”之类的话了、、、、、、请领导斟酌。 致礼!
感谢你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经核查,李先生所有的小型轿车于2025年6月18日14时42分许在南阳市两相路因“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被电子监控设备拍照;同时我单位已于2025年6月18日14时41分许以短信方式向其发送挪车通知,这与李先生描述未向其发送短信通知不符。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之规定罚款200元,该违法事实清楚,无法撤销。
已通过电话将相关情况告李先生,其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