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单位:南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第七勤务大队 投诉事项:关于南阳市交警支队第七勤务大队在长江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南路段长期不合理执法、选择性执法,利用道路设计缺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乱罚款的问题 一、投诉事实 长江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南侧的非机动车道存在严重设计缺陷,系一条“断头路”。非机动车行驶至该处时,前方无路可走,必须90度右转或被迫驶入机动车道。该状况已持续七年以上。 2019年1月28日,微信公众号“南阳新闻广播”曾发布报道《〖关注〗南阳这一段非机动车道为何成了停车场?》。报道中,第七勤务大队中队长李睿到现场查看后承认:“目前该路段还未完全交付,标识标线没有施划,路权分配问题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合理的情况,需要进一步改造,预计年后得到解决。” 然而,七年过去,该路段未做任何实质性整改,断头依旧,标识标线依旧缺失。与此同时,第七勤务大队长期在该路段设置执法点,对因无路可走而被迫驶入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元罚款。 二、违法及违规性质 1.执法目的偏离:明知道路设计缺陷导致市民“被迫违章”,却不推动整改,反而利用该缺陷进行系统性罚款,属于典型的“以罚代管”,涉嫌将罚款作为创收手段。 2.选择性执法:对自身执法区域内明显的道路设施问题视而不见,只对市民进行处罚,违背了执法公正原则。 3.违反执法便民原则:《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执法规范要求交警部门应当首先保障道路通行条件,在道路未达标的情况下对市民进行处罚,不具有合理性。 三、为维护市民合法权益,现正式提出以下诉求: 1.立即整改道路 责令第七勤务大队会同道路主管部门,对长江路与伏牛路交叉口南段非机动车道进行改造,施划标识标线,彻底解决断头问题,确保非机动车可以合法、安全通行。 2.立即停止不合理罚款 在该路段完成整改之前,不得再对因道路缺陷被迫驶入机动车道的市民进行处罚。 3.审查执法行为及动机 由上级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对第七勤务大队在该路段的执法频次、罚款金额及执法动机进行全面审查,查明是否存在“罚款任务”“以罚代管”或“罚款创收”等情况。 一条断头路,七年不整改,只罚款不修路——这不是执法,这是设局。恳请相关部门立即调查核实,还市民一条走得通、走得安心的路。
收到群众留言诉求后,交警支队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实地核查,现就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1. 大队在该路段开展路面执法查处工作,执法对象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的非机动车驾驶人,执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实施。
2. 针对投诉人反映路段为断头路、非机动车无路通行的相关表述与现场实际不符。经现场核实,该路段按规范配套施划专用非机动车道,非机动车具备合规通行条件,不存在无路通行的客观情形。
3. 现场排查发现,该路段非机动车道内存在机动车违法停放现象,挤占非机动车通行空间,是导致部分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的主要诱因。
下一步,将立足工作职责落实整改:一是加密该点位日常巡逻频次,常态化整治非机动车道违法停车行为,及时清理违停车辆,保障非机动车道通行空间完整畅通;二是持续深化辖区交通安全普法宣传,通过线下劝导、实地宣讲等多种形式普及通行规则,提升非机动车驾驶人守法出行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