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七大队门口公务用车长期占道违停[编号:741812]

  杨先生 留言    2026-06-04 15:24:01

  市交警支队第七勤务大队对伏牛路两侧非机动车道机动车占道放任不管,且自身公务用车长期占用机动车道违停、严重阻碍交通的问题   一、投诉事实   (一)伏牛路两侧非机动车道长期被机动车占道,交警不予管理   伏牛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长期被社会车辆违法占用,导致非机动车无法正常通行,被迫驶入机动车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作为该路段交通管理责任单位,第七勤务大队对此类明显违法停车行为长期放任,未见有效整治。   (二)第七勤务大队门口及周边:公务用车长期占用机动车道违停   据市民长期观察及现场照片证实,第七勤务大队大门口及周边路段存在以下严重问题:   公务用车长期占道违停,第七勤务大队的民警执勤归来后,将所驾公务用车(警车或公务车)直接停放在大队门口的机动车道路边,甚至停在机动车行车道正中间,而非驶入大队院内或指定停车位。这些车辆周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未开启警灯,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   执法车辆违停严重影响交通   大队门口系交通主干道,公务用车长时间停放在机动车道上,严重压缩正常通行空间,造成该路段交通拥堵,过往车辆不得不减速绕行,存在显著的安全隐患。   社会车辆效仿乱停乱放   由于执法车辆带头违停,社会车辆也随之效仿,在交警大队门口随意停放,进一步加剧了该路段的交通混乱。   执法者“灯下黑” 自己门前的违停管不了、不愿管、不敢管,却对其他路段市民的交通违法行为严加处罚。   (三)公务用车违停违反法律规定   第七勤务大队的公务用车长时间停放在机动车道上,既未开启警灯,也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更没有执行任何紧急任务,其行为已构成典型的违法停车,性质极其严重。   二、违法及违规性质   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对伏牛路两侧社会车辆违停放任不管,对自身门口公务用车违停视而不见,却严罚普通市民,严重违背执法公正原则。   执法者带头违法:公务用车长期占道违停,不仅违反交通法规,更严重损害交警队伍形象,破坏法律权威。 执法者首先应当守法。如果连交警大队门口的违停都管不了、不敢管、不愿管,又如何有资格去处罚其他市民?请第七勤务大队先把自己管好,再来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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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回复:
  

1.关于市民反映大队门口公务车辆停放问题:经核查,大队自有警用车辆并未停放在大门口区域。大队院内入驻三家单位,日常各类业务办理量大,不少工作需要多部门协同流转,院内停车位总量不足,偶尔会出现前来办事的警用车辆临时停靠门口附近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我们六月中上旬就提前定制了停车提示标牌,提醒办事车辆单排有序停放、做到即停即走,同时安排门卫人员实时引导车辆规范停靠,尽量避免影响路面正常通行。目前标牌已经全部安装完毕,现场停车秩序改善效果比较明显。

2.伏牛路违法停车整治方面,大队每天固定安排一组执勤人员常态化开展路段巡查整治,持续严查违停行为,稳住路段通行秩序,保障道路顺畅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