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给低速四轮电动车路权,而不是简单“一刀切“禁行[编号:742821]

  牛万斌 留言    2026-09-11 16:11:49

  尊敬的王书记:您好! 目前南阳市在治理低速电动四轮车,理由就是低速电动四轮车没有纳入工信部目录,不能在公安交管部门挂牌,所以不能上路行驶。 南阳市是一个人口大市、农业大市,没有地铁,公交不发达,更没有延伸到背街小巷,普通老百姓出行主要靠电动两轮、三轮和四轮,特别是电动三轮和四轮,能遮风挡雨,速度又不高,很好的解决了接送学生等刚需人群的出行需求。 我们认为,安全在人不在车,全国每年交通事故总数中汔车占比多少?低速四轮电动车占比多少?低速四轮电动车总比二轮车、三轮车安全吧?低速四轮电动车在景区、园区行驶是安全的,怎么出了景区、园区到了路上就不安全了?只怕低速四轮电动车在路上出安全事故,在景区、园区就不怕安全事故了?在景区、园区能行驶,为什么在路上不能行驶?没有纳入工信部目录,这能是老百姓的错吗?要说违反交通安全法,汔车、行人没有违法的吗?老百姓不偷不抢,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低速四轮电动车不应该一刀切的禁行。各种管理不应该一刀切!一刀切的管理是典型的懒政、怠政行为。 针对低速电动四轮车没有国标,没纳入工信部目录,不能上牌问题,不是老百姓可以解决的,也不是老百姓不想上牌,需要加强管理,解决上路合法性的问题。 为此建议:一是在国家没有制订标准之前,南阳市可以制订地方标准,允许挂牌,加强管理,进行探索试点。二是严格执法,驾驶者考取驾照,持证合法驾驶;强制购买交强险;对逆行、闹红灯、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处罚。 总之,要通过加强管理,要给低速四轮电动车路权,而不是简单的“一刀切”一禁了之。有关管理部门要以人为本,应该多想想为什么低速四轮电动车这么多,这么受人欢迎!

  已回复
市公安局回复: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感谢您对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与建议。现就您关心的问题进行答复:一是关于车辆属性与上路条件。 低速电动四轮车出厂申报的是厂区代步车,属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合法使用范围仅限工厂厂区、旅游景区等封闭区域,不具备在公共道路行驶的法定条件。此类车辆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无法办理注册登记、悬挂号牌、购买交强险,依法严禁在公共道路行驶。车辆可以生产、可以售卖,不等于可以上公共道路。公共道路车辆通行条件复杂,与厂区、景区不同,对交通工具的安全系数和交通参与者的技能、素质等要求更高。二是关于地方标准与路权问题。 您提出的“地方制定标准允许挂牌”的建议,涉及车辆生产标准、产品认证、保险配套等多个环节,需在国家上位法和相关技术标准框架下推进,目前国家层面低速电动车管理政策尚未出台,地方单独制定标准存在法律障碍。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您的建议。三是此次治理并非“一刀切”。对首次违法的低速四轮车车主,以警告教育、柔性执法为主,充分考虑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出行需求。2021年中心城区已对超标电动车进行过登记备案并设置三年过渡期,该过渡期已于届满。目前全市正在开展整治,是为了消除道路安全隐患,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四是关于出行保障。我们理解您对出行便利的关切,下步我们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优化公共交通服务,为老年群体提供更多合规出行选择。建议您选择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或公共交通工具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