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南南阳市人,今年41周岁。93年底入伍,武警山西忻州支队保德县中队。96年底退伍。退伍回来分配到我们当时南阳市市建总公司。当时分配后用人单位也没有通知我,到98年夏天我通过熟人才找到我的档案。由于当时是企业单位也不景气,所以我也没有去报道上班。到了06年我个人要缴养老金,(市建总公司)现在的南阳市天工集团告知我说,如果你自己缴养老金的话,是要把档案提走的,然后自己缴纳养老金。所以当时在不知道政策的情况下就把档案提出来放到白河南兴隆路劳动局部门职介中心自己缴养老金。一直到现在2018年。不知道像我的事情该怎么办。政府部门对我们这样的退伍兵有什么相关政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