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企业名称类:依照新修订的《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中明确作出禁止性规定,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目前我市中心城区中有以下路名亟需更名:1.天冠大道2.京达巷3.中达路4.天冠巷 二、道路延伸改向类:中州大道向北延伸后更名为孔明大道,新华东路向北延伸后更名为申伯大道,东西向的长江路向北延伸的南北向新路也应该重新命名,目前暂使用的长江北路很容易造成导航混淆,给市民出行带来不便应尽快修改。
首先感谢您对南阳市地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关于您提出的“天冠大道等道路应尽快更名”事宜,现回复如下:
一是涉企业名称更名事宜。“天冠大道”“中达路”是2022年5月1日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地名管理条例》前,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命名的道路;“天冠巷”“京达巷”两条道路未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命名。二是道路延伸更名事宜,如“长江北路”。
依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河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2025年11月20日颁布实施)和《南阳市中心城区道路命名实施方案》(宛政﹝2022﹞9号)相关规定,道路命名更名需按照拟定命名方案、征求相关意见、评审、论证、听证、报审、公布、备案等程序。下一步,我们将对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下次道路命名中提出更名方案,按照更名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对于未经南阳市人民政府命名的道路,我们将按照道路命名相关程序开展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南阳市地名工作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