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大人: 我是一名普通老百姓,但也有着积极向上的心,我因一件民事案件,该案件合同约定有出现纠纷要仲裁,故在当时发生纠纷我向法院起诉对方,法院受理并开庭后被驳回,驳回理由是本案件需先仲裁。于是我立即向南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南阳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一直没有回应,我于2024年6月27日电话南阳仲裁委员会,他们回复不能受理。我请求他们给出不受理的书面回复,因为只有仲裁委员会书面的不受理回复,我才可以向法院再次求助。但他们不给书面回复,理由说不出。我于2024年7月9日再次到南阳仲裁委员会请示给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回复,他们还是不给,只说他们研究了,不受理,但没有书面回复。2024年7月11日,南阳仲裁委员会给我打电话,还是明确说不受理。并说一退领导不一样了、上级部门给他们的指示,我问,领导换了,但仲载法没变啊,你们就按程序给我书面回复就可以了,没有这书面回复,法院也不受理,我不有冤无处申了啊。仲裁委员会回复说不要给人家说法律,人家听从上面领导安排。我被气笑了,问她:“不谈法律,我找你们干啥啊?哪你说你们领导是谁?我亲自去请教领导。”对方说人家内部文件不能给我看,我说我不看,既然有文件,说明不受理是有原因,你们给我一个书面回复不就好了?仲裁委员会人员挂了我的电话。无奈之下:我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也就是对方电话的当天上午,我向经委监督电话12388求助,当时接待人员代码为23014号的女同志,她回复说这不归她们管,让我找南阳仲裁的上级部门。我向其上级部门司法局求,连打三个电话(63135889/63880884/15737782388),均是推托。天哪!现在是怎么了?我终于明白了别人为何要说:老百姓冤死不打官司了。 我该怎么办啊,一辈子的心血和为此欠下的债,就这样被对方霸占而不能申冤了吗?我是到处解决不了,没办法才走仲裁程度的啊!而且,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根据仲裁法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你好!南阳仲裁委员会接到留言后,高度重视,经向南阳市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及淅川县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落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1、因南阳三江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宛运综合楼小区是列入省台账的不动产办证办证类问题楼盘,按照问题楼盘问题处置化解有关政策,该项目已于2022年6月化解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全部完成办理,转移登记应办尽办。2、关于该项目涉及的“托管经营问题”,淅川县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已交由该县商圣街道办事处组织专班处理。街道专班将督促企业抓紧时间筹措资金,早日解决“托管经营问题”,请你耐心等待。感谢你对南阳仲裁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如有需要请致电0377-6311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