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省政府办公室承担的行政复议应诉职能已划转到司法厅,省内绝大多数地级市也都按要求将职能划到到当地司法局(含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商丘、周口、驻马店、济源)。此前市司法局在答复市人大代表张荣田同志有关提案时表示“将全市行政复议机构统一设置在同级司法局的建议时机尚未成熟”,请问我市将行政复议职能划转到司法局的时机何时方能成熟?有无明确时间表?
你好,感谢你对行政复议工作的关心关注!
你反映的行政复议职能划转进展问题,不单单涉及职能划转,还涉及机构、编制、人员划转等一系列问题。目前,我单位正严格依照相关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汇报对接,全力推进行政复议职能划转工作,争取早日完成划转,尽快理顺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为群众提供更加规范有效的行政复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