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待遇[编号:707991]

  ny0320574 留言    2018-09-19 18:35:00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阅我们的留言:
我是南阳市城管局职工,是一退伍兵,在部队我们立功受奖,荣誉加身.大灾大难面前迎难而上,生死考验面前我们从没犹豫过。
退役的时候有安置卡而且是民政局退伍办分配(保存有安置卡和当时单位接收证明复印件).刚上班当时月工资1100余元,现在上班7年.月工资1400余元,我市最低工资标准都达不到,任何工龄待遇都没有,没编制连工勤岗位都不是,不能考职称,没绩效。在物价飞涨的今天这些钱能干什么?
像这种情况的退伍兵还有很多,在单位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同样的工作,为何我们连最低工资都拿不到?。我们这样的工资标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上级的对退伍士兵的安置精神?

  已回复
市财政局回复:
  经对接了解,关于您所反映的工资待遇问题,由民政部门或人社部门进行核对,市财政局根据上述部门进行保障,建议您向上述部门咨询了解。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