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人社局 要求补缴以前的医疗保险[编号:708177]

  李先生987 留言    2018-09-29 18:08:00

  人社局领导,根据唐河县人社局发的告知书,要求企业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公司积极为 我和同事 等办理社保。 但手续办到一半的时候,唐河人社局告知 我和同事 想新增到现在的单位名下参保,要补缴以前的医疗保险,算下来加上滞纳金要一万多。我就想知道此要求,符合不符合中央和国务院的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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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南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求连续缴费不能中断,否则您无法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您的两段工作关系中间医保有断档情况,确实需要补缴费用,否则无法正常参保,具体缴费标准是有电脑系统根据您的参保记录自动生成的,如果您是在企业工作期间有断档欠费,可以要求您以前的单位为您补交医保费用,如果您是离职后产生的欠费断档则需要您自己承担,企业职工医保欠费半年以上会产生滞纳金,具体情况及缴费明细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中心。 网友您好:南阳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要求连续缴费不能中断,否则您无法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如果您的两段工作关系中间医保有断档情况,确实需要补缴费用,否则无法正常参保,具体缴费标准是有电脑系统根据您的参保记录自动生成的,如果您是在企业工作期间有断档欠费,可以要求您以前的单位为您补交医保费用,如果您是离职后产生的欠费断档则需要您自己承担,企业职工医保欠费半年以上会产生滞纳金,具体情况及缴费明细建议您咨询当地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