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领导:您好!我们是南阳淅川特困企业职工,公司早已停产歇业,目前只有留守少数看厂职工上班。国家政策规定大额医保是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承担50%,涉及在职和退休职工两类,且参保人员必须缴纳大额补充医保;企业部分由公司依法直接缴纳,在职人员大额医保的个人部分由公司从工资中扣除上缴也没有问题,唯退休人员大额补充医保的个人应承担部分,企业因没有管理退休金是无法扣除的,“南阳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办法(宛政[2001]65号)第七条规定: 大额医疗费用基金......,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个人各负担50%。个人负担部分由单位从其工资或退休费中代扣代缴或由市医疗保险中心从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中直接划转”的规定是否继续有效,如果该文件继续有效,烦请通知县局予以执行,并告知具体代扣代缴操作程序;若该文件已经作废,也麻烦通知县局退休人员个人大额补充医保的具体划转办法,解除困难企业和参保职工的后顾之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