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西峡交通运输局拖欠企业职工利益[编号:710570]

   留言    2019-03-23 15:46:00

  状告西峡县交通执法局涉及企业职工合法利益一拖再拖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14] 6]号《关于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意见》的精神,我县按照要求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了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改制前交通局王义文局长承诺25个企业编制人员工资与事业人员同工同酬,后确定参照公路管理局企业人员工资标准,但是从2015年至今对待交通执法局企业职工涨工资问题一直拖着不涨,企业职工在对照事业职工于2017年和2018年两次上涨工资后找到杨胜局长反应涨工资情况,然而杨胜局长满口答应敷衍不办事,一直拖着哄哄骗骗,至到现在企业职工对照事业职工同工龄相差1200元,干着一样的工作差距如此之大,令人震撼,令人寒心。
一、我们从公路局改革到执法局的,深知公路局对待企业人员涨工资就滞后,2017年参照国家政策就该上涨工资,却于2018年4月才调整工龄工资50元/月/年,并于2018年元月开始补发,该情况已于2018年4月底报执法局,杨胜局长满口答应,企业职工至今没有拿到手。
二、改制后现在事业职工第二次涨工资,于2018年12月补发从2018年8月开始人均每月上涨300元左右, 同时补发2018年元月开始的每月160元或180元不等的物业费,25个企业编制人员为何又不涨工资和不发物业费,公平何在,天理何在。
三、2017年年底交通执法局企业职工工资按照公路局企业工资标准确认后,错过两次工资上调机会,每月基本工资比交通执法局事业职工少150元,没有事业费和绩效工资每月又少400元,2018 年事业工资每月上涨300又没有企业职工的份,没有物业费每月又少180元,现在因为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从2019年1月开始每月又从工资里多扣除170元,现在企业职工对照事业职工每月少1200元左右,企业职工还要补交住房公积金已经扣除五个月了,现在每月发放可怜的一千多元维持生活。
请县里领导帮忙讨回西峡交通执法局拖欠企业职工2016年年休假钱、拖欠2017年第13个月工资、拖欠2017年以来两次涨工资差额部分、拖欠企业职工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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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如果您与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且事实清楚,建议您向西峡县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 网友您好,您的问题我们已获悉,如果您与您单位之间存在劳动争议,且事实清楚,建议您向西峡县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