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从前年(2017年)开始,内乡县开始在事业单位实行职工带薪年假制度,可是内乡县水利局从2018年开始,就变相要求职工不得休年假。
2018年说是因为我县要退出贫困县,行业扶贫时间紧任务重,要求干部职工都要以工作为主,自觉不休假,水利局90%以上的职工都无奈放弃了年休假,但是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应当按工资的300%支付报酬”,这项水利局也未落实。
今年2019年已近过半,有需要休年假的职工想去让领导审批,领导都不签字,不同意职工休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是法律赋予的权利,内乡县水利局既不安排年休假,又不支付报酬,我们作为普通员工实在是无奈,只好在这里给领导留言,寻求一个解决办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望领导帮助解决为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