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打12333电话打不通!留言回复太慢![编号:712753]

  lengxiaohun 留言    2019-08-19 17:03:00

  请给予我享有和其他妇女一样生育一胎生育保险待遇的权利
人社局领导您好,我是第一次结婚第一次生孩子,丈夫是再婚,原来有两个孩子,所以我们通过计生部门办下来的生育证是特殊三孩,现在去我们县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却不能得到明确的办理答复。我查阅了相关的计划生育政策和生育保险条例,条例中并未规定与已有小孩男方结婚的妇女生的第一个孩子要按一孩二孩或者三孩的生育保险待遇,但是条例明确说的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按时缴纳生育保险的职工,均可享受正常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医疗津贴,生活津贴,晚婚晚育津贴等。像我这种情况,丈夫之前两个孩子未享受过任何生育保险待遇,我一直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并且是作为女人第一次生孩子,在国家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下我也只能生这一个孩子了,所以于情于理并在国家和省的政策条例规定下,我认为生育保险待遇不应该根据一张生育证上边写的是一孩二孩三孩来认定,而更应该注重事实,去判定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这个胎次是否是育龄妇女的第一个孩子第二个孩子等等。作为一个初次婚姻初次生育的弱势妇女,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我几乎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我觉得我应该享受和其他妇女一样的一孩生育保险待遇,而不是被区别对待。
我是第一次结婚,结婚时间和生小孩时间都达到了晚婚晚育条件要求,我们县生育保险部门说我只能按二孩申报,不能享受晚婚晚育90天补贴,请问这个规定的条例或政策依据是哪个文件?如果没有该规定,请市人社局专家给予明确回复是否能享受晚会晚育90天补贴。
因为申请生育保险待遇的时间有规定,因为这个问题耽误了好几个月,半年时间快到期了,所以敬请领导尽快给予明确回复!给您添麻烦了!

  已回复
市人社局回复:
  您好,根据政策规定,只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符合生育保险政策的女职工都可以正常享受生育报销待遇,生育二胎与第一胎的待遇相同,请您详细描述是您的生育医疗费用无法正常报销还是生育津贴无法正常领取,建议您拨打南阳人社服务热线12333,有工作人员为您解释,也可由工作人员助您联系经办机构为您解决问题,12333的电话咨询时间为每周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