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原在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工作,朱书记和楼书记曾亲临视察关心,2023.10.28失业,因暂时未找到合适新工作,在网上进行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登记一直显示审核中,而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则被两次驳回。首先第一次2023.11.18发起失业保险待遇申领,一周后被驳回,原因:其它(该单位本月超过10人申报失业保险金或领金人数超过上月底参保人数的50%);后2023.12.1重新发起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当天被驳回,原因:未在本地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全省无参保信息)。根据国家明文规定,1:非本人意愿离职 2: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超过1年。此两点是达到领取失业金的所有条件。本人情况完全符合(从2019年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至2023.11月未中断联网可查,且因公司原因解除合同,有公司出具的解除合同证明)。两次申请被驳回之理由完全站不住脚! 为找到原因,本人2023.12.1下午至南阳市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现场咨询:为何有原公司同事已成功申请失业保险金情况下,对本人却不予审批?给与答复是因为系统防风险原因,企业失业人员过多的话,需要出具一份企业对失业相关情况说明并附失业人员名单,然后就可以通过申请。但因本人已离职,无法对企业出具该说明进行实质性干涉,企业出具与否,或何时出具给相关部门完全不由本人左右。我不禁要问,在国家简政放权,市委市政府反复大力强调营商环境的当下,在本人已完全符合条件下,为何在全国统一明确的法规之外仍要加码,而且相同情况却得到不同结果?法无授权即禁止,相关主管部门如果非要此份说明,完全有办法责令企业提供,而能以莫需有的借口妨碍一个失业职工的正当权利!在防什么风险?领导在怕什么?怕失业率高影响政绩仕途吗?“栽得梧桐树,引来金凤凰”,优化营商环境,是要发自内心改作风提效率消除中梗阻,由内而外改善城市口碑,人招人,商招商,而不是喊完口号后用实际行动把人赶走!还请相关部门体恤一个失业职工的难处,不要掩盖问题,给予解决!谢谢。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市人社局已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至经办机构,经核实回复如下:
由于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最近申领失业金人员较多,触发了河南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风险防控校验规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该员工联系单位请求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未果,经社保中心与河南中富康数显有限公司和该失业人员联系并充分沟通协商,单位同意马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协助该公司失业人员尽快申领失业金,该失业人员表示非常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