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人社局领导,我2019年元月被聘为工勤技能二级技师岗位,我2023年12月31日获取高级技师证。 现附合以下所有文件要求可晋升高级技师岗位,但是截止今天相关部门不为我办理涨工资,设特岗手续,经询问县人社局答复是:等通知。想问一下为什么不给我及时设岗涨工资。请问因人社部门工作拖延造成的我个人损失谁来承担。少发工资能否补回来,只在本市人社部门留言能否给及时办理,还是需要向多部门反映:比如:纪检部门,省人社厅,巡察办,组织部的《查破建快》,省,市信访大厅求助解决。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办﹝2010)3号)精神,《河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豫人社事业﹝2015﹞3号)及宛人社﹝2019﹞40号文件精神、还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
网友您好,根据您描述的情况,2019年聘任为二级技师,2023年底取得高级技师证,首先根据相关政策,二级技师在岗满5年才可以参加高级技师聘任考核,不根据您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时间确定,建议您咨询您所在单位,在2024年二级技师在岗任职满5年达到聘任要求后,参加聘任考核,考核通过随后可匹配职务工资,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