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跨省年金转移办理流程[编号:734021]

  或许完美 留言    2024-08-07 11:53:49

  前期申请办理跨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及年金转移,目前社保已转移完毕,但年金未转移,现咨询跨省年金转移如何办理,烦请告知。

  已回复
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的要求,办理跨省职业年金转移时的流程为:

(一)办理流程

1.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申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时一申报;若因故未一并转移的,也可单独申报;

2.发年金联系函。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受理并审核相关资料,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附件5-7);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3.转出年金信息表、基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在确认补记年金、记实资金足额到账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手续:

(1)办理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产的赎回等业务;

(2)核对有关信息并生成《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附件5-8);

(3)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同时将转移资金划转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职业年金归集账户;

(4)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职业年金关系。

4.职业年金关系转入。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确认转移基金账实相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接续手续:

(1)核对《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转移基金,进行资金到账处理;

(2)将转移金额按项目分别记入参保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3)根据《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及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4)将办结情况通知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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