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杏林职业学校招生对象与所批学校性质不同问题:挂狗头卖羊肉,杏林职业学校是人社局批的技能培训学校,不能招生全日制学生切没有学籍,但是却招生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生两年有余,目前在校生300人左右,请问南阳市各级政府如何把的关!杏林职业学校与哪些公立中专、大专、本科违规违纪合作,空挂学籍套取国家补助!试问南阳市政府,那位领导与杏林职业学校相互勾结?请问宛城区教体局如何把的关?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杏林职业学校存在违规办学情况的举报,经核实,该学校确实存在一证两地的违规情况,学校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权限在学校注册地卧龙区,应当由卧龙区人社局对其进行监管,市人社局对县区人社局具有业务指导权限,无权限直接管理其业务。
2023年7月20日,市人社局下发《关于第三批向南阳市各县(市、区)下放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宛人社办〔2023〕34号)文件,将培训层次为中级(四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事项下放至卧龙区和宛城区;2023年8月11日,市人社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组织召开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相关业务的培训会议,此次两项权限下放涉及卧龙区、宛城区,两区行政审批服务股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了培训。
2024年6月14日,市人社局组织召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业务培训会,明确将南阳杏林职业培训学校下放至卧龙区。
2024年6月26日,省人社厅下发《河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豫人社规〔2024〕1号)文件,明确县级(含区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级工(四级)及以下层级培训学校的审批及日常监管工作,明确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有机结合,加强培训学校监督检查和管理服务。
您反映的该学校搬迁至宛城区一事,市人社局已经针对此事要求学校办理行政许可变更,您反映的该学校存在违规进行学历教育一事,在该学校变更行政许可期间,仍应由卧龙区人社局履行监管职责。
鉴于此类中等职业学校管理权限已下放到县区,建议您向卧龙区人社局反映情况,市人社局已也会同步将情况反馈至卧龙区,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