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政策咨询[编号:738320]

  西西 留言    2025-06-24 17:05:11

  您好!南阳市教育系统年度常规表彰“教育科研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是否符合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中“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表彰”,能否作为市级单项表彰用于晋升职称?

  已回复
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中对于表彰的定义和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第二十六条,表彰,(一)部门相关表彰。是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表扬,如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师、文明教师、教学标兵,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教育工作者等;从事共青团(或少先队)工作人员获得的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一线教师获得的优秀共产党员。

您描述的“教育科研科普工作先进工作者不在其列,因此不能作为参与评审的表彰材料使用,详情您也可以咨询单位人事或者教育部门,感谢您的留言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