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职称问题[编号:738446]

  WHO 留言    2025-07-06 14:30:09

  您好,想咨询职称有关问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第三章 一级教师评审条件→第九条 讲课答辩符合要求,工作业绩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一)教师→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如下图所示)。 问题1、下图(2)指的是哪些项目?是指课题吗? 问题2、下图(4)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包括哪些项目? 问题3、下图(3)如果没有政府或教育部门的表彰,幼儿园获得市级二等奖以上是否也可以? 问题4、晋升一级教师,都需要哪些硬性条件? 问题5、回城教师在回城前获得的证书(证书上没有区分城市和乡村)或表彰是否可以同步使用?

  已回复
市人社局回复:
  

网友您好,

问题1:证书就是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不是课题,见《评价标准》第二十六条(三)其他表彰。申报参与途径请咨询教育行政部门。

问题2:见《评价标准》第二十六条(一)部门相关表彰。

问题3:幼儿园教师三项能力比赛市级二等奖以上符合要求。

问题4:硬性条件见《评价标准》第六、七、八、九条。

问题5:职称晋级时,农村学校期间的业绩都可以用。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