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打扰您。现就2026年教师职称晋级政策咨询,此事关系全体参评教师,烦请给出明确执行口径。 《宛人社职改〔2025〕130号》文件载明,拥有优质课、表彰、课题三大件业绩教师在职称推荐中优先推荐。现2026年度晋级工作启动,特此咨询:本年度是否继续沿用该优先条款,三大件教师今年推荐时为优先对待,还是不执行优先政策?恳请领导予以清晰回复。
网友您好,2025年10月,我局印发《关于2025年度南阳市职称申报评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宛人社职改〔2025〕130号)文件,其中对中小学教师系列申报作出要求:“《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配合现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执行。”在安排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时开会强调,豫人社办〔2025〕65号文件“在推荐过程中,各单位应将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完全符合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职称评审业绩要求的人员予以优先推荐”这一要求必须落实,并在本单位教师职称竞聘推荐办法中明确体现。目前,上述文件仍继续有效。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