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违纪,非法融资[编号:706563]

  鸭河老许 留言    2018-06-22 10:35:00

  控告书

控告人:许守聚,男,汉族,住南阳市方城县广阳镇,身份号码:412922196812072011,电话:13811316891。
被控告人:河南省迈恩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地郑州管城回族区西大街126号12层1213号。
法定代表人:黄文显,总经理。
被控告人:黄文显,系河南迈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被控告人:魏国芳,男,工作单位南阳市市委组织部。
被控告人:秦菲,女,工作单位南阳市国土局。
被控告人:孙国奇,男,1972年2月1日出生,住方城县广阳镇,身份证号码:412922197202012091。
控告请求:
依法追究被控告人河南迈恩投资有限公司、黄文显、魏国芳、秦菲和孙国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法律责任;查处魏国芳、秦菲公职人员经商违纪责任;追回被控告人被骗取的本金130万元。
事实与理由:
2014年2月12日,控告人许守聚经过被告人孙国奇介绍,孙国奇称河南迈恩投资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魏国芳、秦菲,该二人均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且魏国芳系南阳市委组织部领导,儿子魏魏在市检察院工作。并称有南阳市辖区内很多局长、县长的钱都投资到河南省迈恩投资有限公司,总投资额有几个亿之多。控告人基于孙国奇宣称的官方背景,在孙国奇的诈骗下,以投资为名与被告人河南迈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书》一份,约定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月利息为2.5分(实际2分)协议签订后,控告人即按被告人指令交付借款130万元,由被控告人河南迈恩投资有限公司加盖公章和黄文显印章、孙国奇签字。借款到期后,被控告人未能归还控告人借款本金,经控告人多次催要无果,现河南迈恩投资有限公司已人去楼空。经了解,河南迈恩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黄文显,该公司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无吸收存款资格,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魏国芳和秦菲系夫妻关系,均系曾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综上所述,魏国芳夫妇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二人联合社会人员“以权谋私”,不择手段骗取老百姓的血汗钱,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恳请各级领导对本案予以关注,督促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犯罪份子进行严厉打击,及时追回赃款。
控告人:许守聚
2018年6月12日

  已回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你好:
您反映的非法融资问题不属于国土资源局的业务范畴,请向相关部门反映,感谢您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