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国土资源局渎职滥用职权导致宅基地被侵占[编号:707651]

  liufuan 留言    2018-08-29 16:57:00

  尊敬的领导您好:
刘付安2006年购买方城县滨河路土地一处,06年底办理了国土使用权手续,07年初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手续办完后,刘付安准备建房时,却被政府土地,规划等部门以三河一廊治理为由进行阻挠,无奈停止建房。
但是2017年3月刘付安发现自己的合法宅基地莫名其妙建起了三层楼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土地局渎职,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竟把已经办有土地手续的土地让别人盖房,造成土地所有人刘付安近300多万巨额损失,土地局应马上赔偿刘付安相应的土地,否则将逐级请示,誓死追究土地局等相关部门及人员法律责任。
反应人:刘付安
2018年8月29号

  已回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你好:

经调查,王彬将位于方城县释之办滨河路东侧一处宅基地转让给刘付安使用,双方签订了宅基地转让协议 ,签订日期 是2007年1月1日。2006年元月刘付安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2008年经方城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刘付安所提交的办证手续有误 (1.《宅基地赠与协议》违法2.南阁村委出具的证明内容与事实不符),该《建设用地批准书》属于错发,2008年4月,方城县人民政府下发了方政处【2018】1号处理决定书,撤销了刘付安办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现该地已出让给张东洲建房使用,刘付安不服此决定,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维持了县政府的处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