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刘付安2006年购买方城县滨河路土地一处,06年底办理了国土使用权手续,07年初办理了建设用地批准书,手续办完后,刘付安准备建房时,却被政府土地,规划等部门以三河一廊治理为由进行阻挠,无奈停止建房。
但是2017年3月刘付安发现自己的合法宅基地莫名其妙建起了三层楼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土地局渎职,滥用职权,贪赃枉法,竟把已经办有土地手续的土地让别人盖房,造成土地所有人刘付安近300多万巨额损失,土地局应马上赔偿刘付安相应的土地,否则将逐级请示,誓死追究土地局等相关部门及人员法律责任。
反应人:刘付安
2018年8月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