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你好:
经调查,
1、2018年10月初,侯中克(男,现年42岁,汉族,农民,住杨楼镇治平村九组,2015至今任该组组长)和褚兆生(男,现年28岁,汉族,农民,住杨楼镇邵岗村谢楼组)以每亩每年200元的价格租用治平村六组村民李书堂和吕建新位于治平街南环路东段南侧的建设用地704平方米建简易房,其未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占地,我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10月12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年10月19日书面上报杨楼镇政府,建议镇政府组织拆除,同时于2018年10月23日已按违法占地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按正常程序处理中。
2、2018年6月份,吕建新(男,现年56岁,中共党员,住杨楼镇治平村六组,2000年至今任杨楼镇治平村委会治保主任)将位于治平街黄史公路十字口南的居住房屋拆除,并以每年每亩200元的价格租用村民黄建新的一部分空场一并建设旅馆,面积为1689.6平方米,占地地类为建设用地,其未办理合法的用地手续属于违法占地,方城县国土局工作人员于2018年10月8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2018年10月19日书面上报杨楼镇政府,建议镇政府组织拆除,同时于2018年10月23日已按违法占地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按正常程序处理中。
综上,治平村群众反映的违法占地情况基本属实,地类为基本农田不属实;群众所反映的杨楼政府和治平村委不作为,渎职等问题不属于市(县)国土资源局的管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