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丰公馆不动产证[编号:709114]

   留言    2018-12-03 2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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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我是独山大道两相路交叉口东300米宇丰公馆的业主,房子所有的大修基金,契税,办证费全部交齐,开发商天顺地产公司迟迟不给办理不动产证,事关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入学,房屋交易等关键民生事件,请贵局公开信息,如实告知不动产证办理的进度,现在“卡”在了哪个环节,以便业主研判开发商是否在推诿不作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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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
  网友你好: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不动产登记实行依申请登记的原则。宇丰公馆办证的问题,请网友联系开发商携带登记所需材料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因不动产登记需依照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现查明该小区已在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完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
因开发商原因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期间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属于买卖双方的民事纠纷,网友可根据购房合同约定事项进行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