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您好!现向贵局反映宛城区部分乡镇在设施农用地养殖大棚翻新重建审批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恳请督办整改,推动审批权限规范下放、基层服务提质增效。 一、问题具体表现 1. 权限下放“悬空”,审批流于形式 国家明确设施农用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但宛城区部分乡镇以“需区级指导”“领导未批”等为由推诿,拒绝独立审批。养殖户申请翻新坍塌大棚时,乡镇要求“找关系”“等批示”,合规诉求长期搁置。 2. 流程模糊,群众办事无门 乡镇未公开审批流程、受理部门及材料清单,养殖户多次咨询被敷衍,甚至被告知“需领导打招呼”。程序不透明导致群众“多头跑、无方向”,焦虑感加剧。 3. 疑似吃拿卡要,破坏公平环境 据多名养殖户反映,部分人通过送礼(数万元)“打通”审批环节,而未送礼者被以各种理由拖延。此类现象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与“放管服”改革要求相悖。 二、整改诉求 1. 督导宛城区全面自查 请贵局牵头成立工作组,对宛城区乡镇审批环节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核查: - 审批权限是否实质下放,有无变相截留; - 流程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关系审批”; - 基层干部是否存在吃拿卡要、滥用职权。 1. 规范审批程序与权责 - 责令宛城区自然资源局制定《设施农用地翻新重建审批指南》,明确乡镇审批权责、材料清单及时限,通过政务平台公示,确保群众“一次看懂、一次办成”。 - 要求乡镇设立专门窗口受理申请,严禁以“需上级同意”为由增设环节,杜绝“暗箱操作”。 1. 严查违纪并建立长效监督 - 开通专项举报渠道(如官网入口、热线电话),鼓励群众反映问题,对查实的违规行为严肃追责并通报典型案例。 - 建立“回头看”机制,定期抽查乡镇审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权限下放后服务“不缩水”。 三、办理时效与公开要求 恳请贵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并作出书面回复(不接受电话回访),同时将办理结果通过官网、“书记留言板”等平台向社会公开,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透明可溯。 设施农用地审批下放本为便民利民,却在基层异化为“卡脖子”难题。盼贵局以此次问题为契机,压实属地责任,破除“中梗阻”,让养殖户无需“托关系、花冤枉钱”即可依法翻新大棚,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与群众权益。 反映人:宛城区养殖户代表 日期:2025年4月30日
针对宛城区养殖大棚反映信回复
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设施农用地审批相关问题的反映信已收悉。经认真 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 、反映问题基本情况
权限下放落实不到位,审批工作流于形式:国家明确规 定设施农用地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但宛城区部分乡镇以
“需区级指导”“领导未批”等理由推诿,拒绝独立开展审 批工作。例如,养殖户申请翻新坍塌大棚时,乡镇要求其“找 关系”“等批示”,导致合规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
审批流程不清晰,群众办事困难重重:乡镇未及时公开 审批流程、受理部门及所需材料清单,养殖户多次咨询均未 得到有效答复,甚至被告知“需领导打招呼”。由于程序不 透明,群众办事时陷入“多头跑、无方向”的困境,焦虑情绪不断加剧。
存在疑似违规行为,破坏公平环境:据多名养殖户反映,部分人员通过送礼(金额达数万元)的方式顺利“打通”审 批环节,而未送礼者则被以各种理由拖延审批。此类现象严 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与“放管服”改革的要求背道而驰。
二、调查核实及回复意见
关于权限下放落实问题:宛城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明确设施农用地办理前期由乡镇依据农户设施农用地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意见。对于部分乡镇存在的推诿现象,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审批权限落实到位。
关于审批流程公开问题:宛城区自然资源局于2024年3 月5日,依据上述实施意见,已向各乡镇公示了设施农业用地办理流程,不存在办理流程模糊,甚至要求“领导打招呼”的情况。现将《设施农业用地办理流程》附后,供查阅。
关于疑似吃拿卡要问题:宛城区自然资源局在办理设施 农业用地工作中,始终严格遵守纪律规定,从未发生过吃拿 卡要等违规行为,也绝不允许此类情况出现。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我局将持续关注, 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关于大棚翻建审批问题:根据《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办法》 规定,若反映人的大棚已取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在备案范围内按照建设方案进行翻建,无需重新备案;若建设时未取 得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则属于未批先建的违法占地行为需先 依法违法用地问题处理到位,之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此次反映的问题,宛城区自然资源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主动加强与乡镇的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并着力解决乡镇在受理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为乡镇提供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持续加强对设施农业用地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审批流程,确保审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群众广泛宣传设施农业用地审批政策及流程,提高群众知晓率,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办事困难。
特此回复。
附件:《设施农业用地办理流程》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2日
设施农业用地办理流程
一 、备案及上图入库要求
各乡所对照设施农业用地有关文件正、负面清单严格把 关,严禁将非设施农业用地以设施农业用地名义上报,有合 法手续的建设用地无需上图入库;违法的建设用地依法依规 处理到位后备案资料齐全可以上图入库,并纳入日常变更; 国土变更调查错误的,实地为设施农业用地的由区自然资源 局编写情况说明,交由市级、省级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上图 入库。
二 、设施农用地取得用地阶段外业举证
需先将该项目矢量数据上传河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 工作平台-耕地保护-设施农用地取得用地阶段外业举证模 块,现状是空地的,拍照上传现场照片,现状有建筑物的, 拍照上传现场照片并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票据,待省厅审核 通过后,方可进行资料完善阶段
三 、项目资料完善阶段
(1)项目申请:经营者向乡(镇)政府提交书面申请、 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材料。
(2)初步审批:乡(镇)政府同意项目上报情况并加盖 公章。
(3)使用土地申请:乡(镇)政府向区自然资源局申报 该项目。
(4)外业踏勘:地籍科、耕保科、执法大队、规划科等
科室人员踏查并签署意见。
(5)占用耕地落实进出平衡:
①、乡镇政府耕地“进出平衡”占用耕地请示。
②、占用耕地项目地块坐标等有关信息录入耕地“进出 平衡”监管系统,对数据核验,负面清单检查处理,挂钩分 析。
③、区自然资源局占用耕地审查意见、区政府“进出平 衡”占用耕地的批复。
④、进出平衡平台进行挂钩,提交市级、省级审核,审 核通过后生成挂钩单。
⑤、区政府对占用耕地项目的批复。
⑥、未在“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中占用耕地的项目,需 纳入总体方案的补充方案。
(6)承诺书:乡(镇)政府承诺设施农业项目不改变用 途、不随意改扩建、到期按时复垦并加盖公章。
(7)项目备案:设施农业用地项目需先取得当地发展改 革部门《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但对于规模小, 按规定不需要在发改部门备案的,可由所在乡镇政府出具设 施农业生产规模情况说明(备注:作物种植类不需要)。
(8)勘测定界资料:出具勘测定界报告并加盖勘测技术 单位公章。
(9)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方案需附平面图并加盖经 营者公章,符合农业结构调整农民自发的、涉及面积较小的 由乡(镇)政府统 一 写情况说明并盖章。
(10)设施农业用地建设方案及审查意见:出具乡政府意 见和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意见。
(11)设施农业用地备案证明:不占用耕地的,需盖经营 者、乡镇政府及区自然资源局公章;占用耕地的,另需加盖 区政府公章。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委托书:注明流转土地面 积及户主姓名,双方签字并盖章。
(13)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合同需说明流转期限、流转 金额、使用面积,双方签字并盖章。
(14)设施农业项目使用土地协议:签署用地三方协议, 村集体、经营者、租户签字盖章。
(15)设施农业用地土地复垦协议:签署三方协议,乡镇 政府收取复垦押金,项目到期后负责复垦成原地类,协议需 乡镇政府、村委会、经营者签字盖章。
四 、上图入库阶段
省设施农用地监管系统:上传相关资料,经市级审核、省 级审核通过取得备案编号。
宛城区自然资源局
2 0 2 4 年 3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