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关社区,环保局,城建局不做为[编号:706859]

   留言    2018-07-09 10:32:00

  我前期反映的,东关社区红卫村10号一居民家里养羊,鸭几十头,严重污染空气,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到周边居民生活一事,我把事情反映给东关办事处,东关办事处说是环保局管,又反映给环保局,环保局说是城建局,他们之间就这点事就相互推诿不负责任,望领导给于解决周边居民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取缔这污染空气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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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回复:
  网友:
你好,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三十五条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南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隶属于市城管局,你的问题建议向城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