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路永安公寓小区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编号:707668]

  明月清风007 留言    2018-08-30 16:02:00

  中州路永安路口北50米,永安公寓小区内二三百户居民生活垃圾,仅靠一处垃圾箱,而且三四天才集中处理一次,造成小区内臭气熏天,垃圾遍地,严重影响小区及周边居民环境。望领导责成小区物业及时处理居民垃圾,给周边居民一个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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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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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生活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和处理实施监督管理。一切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这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四)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南阳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隶属于市城管局,你的问题建议向城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