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在南阳*市长留言板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环保局已责成宛城区环保局进行核查。请记好留言编号,以便查询结果。 示范区环保局回复如下:
经调查,情况属实。该处确有在自家住宅院内养猪的情况。乡环保所工作人员已到现场调查,告知该负责人养殖污水直排会造成的危害性、严重性,并向其讲解我区关于畜禽养殖行业的政策导向,鼓励其进行转产经营,发展绿色产业,可以充分利用场地转产经营,并下发限期整改取缔通知书,通知该负责人出售余猪,及时清理粪便残余,限期取缔完毕。同时要求魏谟庄村委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展常态化监管巡查,对已经转产或复耕的养殖区域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避免反弹现象的发生,确保实现辖区全面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