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回复:
网友: 您好!您在南阳*市长留言板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环保局已责成唐河县环保局进行核查。请记好留言编号,以便查询结果。 唐河县环保局回复如下:
一、 调查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唐河县源潭镇袁楼村养猪户业主:常德群,唐河县源潭镇袁楼村人,目前该户存栏生猪97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仅有沉淀池约60立方米),紧邻村庄。
二、 调查处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对本行政区的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及《唐河县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对源潭镇人民政府下达交办通知,要求对袁楼村常德群养猪户进行搬迁、取缔;搬迁取缔之前,对排入沟渠的粪污水立即进行清理,消除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