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隆进货车辆扰民、占用业主出行道路及消防安全通道[编号:713652]

  王延飞 留言    2019-10-31 17:04:47

  万德隆光武路店进货区设置在小区业主楼下,①白天及晚上上货车辆严重扰民,影响业主及隔墙万家园小区业主休息,怨声载道;②长时间占用公共出行道路及消防安全通道,业主接送学生、上下班,给业主的出行带来严重不便,置业主的利益、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恳请有关部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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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关于噪声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本法所称社会生活噪声,是指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第七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您的问题建议向公安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