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油烟没有经过处理排放[编号:713768]

  王先生 留言    2019-11-19 12:49:02

  范蠡路仲景路交叉口西南角三杰五号公寓门面“港记煲仔饭”饭店,后厨排放的油烟没有经过油烟净化,油烟夹杂着饭味全部排放到小区内,油烟饭味非常重!小区附近的居民窗户都不能打开。请环保部门再次责成饭店进行油烟排放改造,还小区居民清新环境。谢谢。 另:附近其他饭店有些是通过铁质烟囱把油烟排放到六楼房顶,感觉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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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回复:
  

网友:

     您好,根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条(六)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内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排放油烟,露天焚烧落叶、树枝、枯草,露天烧烤,焚烧电子废弃物、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监督管理。您的问题建议向城管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