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书记,您好。我是长江中路五里堡社会吕庄村村民,我实名举报我村队长朱晓鲍,以他人名义租用村里集体用地,自己出资盖简易房,占用人行横道搭建违章简易房为己谋利,2016年初我村口2000多平方公共用地(龙湾温泉大门对面)被他盖起一上下两层将近4000平方的简易门面房出租给商户没有任何手续,没有任何许可,当时有部门还在墙上写着拆,不知是何原因不了了之,去年2017年我向当地消防,城建反应无果,现在只好求助于此,如今拿着村民的集体用地简易房盖起来了,一楼饭店,水果行,火锅店,二楼网咖,影咖都是人流密集区这样的简易房消防能过关吗?建委能过关吗?各个部门相互推诿还是真的本事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