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经适房中心领导:我是都市兰亭购房户,该房产属于经济适用房项目。购房时,按要求,提供了全部经适房认购资料,经市房管中心审核,符合经适房认购资格,并在《南阳晚报》上予以公示。随后,市房管中心对符合认购资格的购房户分批办理、发放认购证。最后尚余一部分,市房管中心专门召开会议,交由房屋所属各县区房管部门办理、发证,并把相关资料转交县区房管部门(都市兰亭属于宛城区)。会议召开后,卧龙区等其它区的房管部门立即办理、发证,宛城区房管部门却迟迟不作为,一直拖到现在,十几年之久,不见行动。现在,全市统一开展经适房转商品房行动,我的房产因为宛城区房管部门该发却迟迟未发经适房认购证,导致办理不成经济适用房房产证,而转成商品房,由于没认购证,按规定,却要多支付购房总款百分之五的差价款,一万多元,小百姓半年的血汗钱!明明符合经适房认购资格,却因政府部门的不作为,被按不符合资格对待,实在太冤!也没这个理!政府部门的失职、过错,不能由百姓买单!所以,亟盼赶在全市经适房治理集中行动之前解决此事。如不解决,将继续向上级党委、政府部门喊冤。本人联系电话15237746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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