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商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中商嘉园小区的违规行为[编号:716087]

  陈小远 留言    2020-09-18 20:52:38

  领导你好!关于中商农产品批发市场内中商嘉园小区的违规行为,在18年买房的时候开发商说18年年底房证下来,可是过去了2年了,证至今为止没有任何消息,开发商反而要收业主日息千分之二的剩余未交房款利息,而且态度恶劣,以停水停电威胁。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将处以不同等级的处罚:(1)销售1套且收取定金或房价款未超过5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5%的罚款;(2)销售2套以上5套以下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50万元未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0.8%的罚款;(3)销售6套以上或收取定金或房价款超过300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已收取预付款1%的罚款。房企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根据违法情节和后果,确定了5万元和10万元两档不同的处罚标准。补充: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至今为止,开发商没有给业主一个合理的解释。望有关领导能够关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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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回复:
  

您好,请向销售管理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