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市政公司接到留言板反映公司周云鹏和夏强两位职工的问题后,市政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立即采取各种方式进行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反映周云鹏同志一言堂的问题
1、公司党委首先委托公司经营副总乔治邦同志、财务副总董群三同志、党委纪律委员周童同志与周云鹏同志谈话,要求他深刻查摆剖析自身在工作生活学习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强与同志们的谈心沟通交流。
2、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陈琦同志专门组织周云鹏同志所在支部全体党员召开专题会议,分管该同志所在单位维修一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张刚同志、党委纪律委员周童同志参加。在会议上陈琦同志要求维修一公司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反映的问题,认真帮助周云鹏同志剖析查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把解决问题的过程当做提升支部全体党员综合素质、工作能力的机遇。
3、由财务、核算、审计等相关科室对近几年周云鹏同志任职的路灯公司、维修一公司账目进行核查。
经过认真调查和自我剖析,近几年周云鹏同志任职期间能够严格执行公司财务制度,严格遵守公司项目承包经营管理办法,在财务管理、生产经营方面没有发现问题。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周云鹏同志认识到自己在工作方法、沟通交流方面存在欠缺,今后将努力改正。该支部的党员同志也都认识到今后要加强党内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帮助改正。
二、关于反映夏强同志长期不上班以及公司在其亲属处购货问题
1、夏强同志不存在长期不上班的情况,只是在我市创文期间,根据其所在科室分工,该同志经常在路上开展志愿活动,故存在经常不在办公室的情况。
2、公司党委要求设备材料科认真核查近几年在夏强亲属处的所有购货情况,经查,公司仅在2015年1月在夏强哥哥夏涛处购买过两次井盖,合同金额共1740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