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发商违约交付频发,一股流氓态势的拒不支付违约金,老百姓投诉无门。请问这种问题属于哪个部门监管?不知道选哪个部门咨询,请领导明示!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关于房屋交付标准及房屋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商品房销售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未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开发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擅自更改交付标准或者没有正当理由延期交付,网友可以通过合同约定,要求企业支付违约金,若开发建设单位拒不支付的,可通过司法途径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我局也将调查落实该行为,将依据房地产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纳入企业年度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