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丽景花园合同约定2022年6月30日交房,后因为开发商暴雷导致延期交付。在今年六月份没有达到交付条件的情况下通知让去收房,而且物业当时出的公告说是从7月1号开始计算物业费,就是后期收房的也要从七月一号算起,现在两个问题请示领导。第一这个项目啥时候能验收合格。能办理房产证。第二物业在小区没有验收合格的情况下入住收取物业费是否合理?后期收房的要补交物业费到7月1号是否依法依规。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迅速会同项目属地卧龙区问题楼盘化解办调查处理。经查,阳光城丽景花园项目位于卧龙区雪枫路西段,占地65亩,规划建设8栋高层住宅和1栋两层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项目2022年9月列入保交楼项目,2023年4月28日通过规划核实验收,已达到基本使用条件,项目专班正在督促企业尽最快速度完善验收手续,争取早日达到房产证办理条件,并及时告知业主。关于物业费问题,该项目物业2023年5月份公开召标,6月份物业已进驻开始正常进行小区的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物业费是从7月份开始计算费用的,关于物业费收取是否合理事宜,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及相关规定执行。卧龙区工作专班联系人:司国帅13703773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