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对燕湖小区高层地上公共位置出售车位问题,调查不作为[编号:729163]

  胡 留言    2023-09-16 14:41:43

  燕湖小区高层地上公共位置被开发商违法规划成车位以租赁每个8万元出售,出售90多个车位,收益近一千多万,高层每户房产证都已办理,住建局领导是如何调查出的,土地出让金也未交,产权还归开发商,温馨物业早已管理小区是汉冶办事处按排进驻的,调查成怎又成现无物业管理!这是在混淆视听,请住建局领导们好好调查完后给我们高层业主回复,必须让在小区公示高层地上车位的公共收益,并返还! 业主代表小组。

  已回复
市住建局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会同宛城区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产权分割问题属于不动产中心职责范围。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该小区因集资房还未办理分户小证,土地未分割到户,现仍在公司名下。经约谈红旗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红旗印刷包装有限公司称仅在集资房土地区域内设置了地上停车位,并未在高层商品房公共区域内设置停车位。因此现在车位所产生的收益暂由红旗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土地所有权人)收取,并且所收费用已用于小区集资房住户区域内的公共建设及小区的保安、保洁、垃圾清运费和其他基础设施维护费;目前小区由社区指定温馨物业公司代管。下一步待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集资房分户小证办理完成后,土地将分摊到每户,届时小区地面车位所产生的收益除去前期投入小区建设费用后,剩余部分将归全体业主所有。如业主对目前车位费用支出有异议,公司同意将支出明细进行公示。如有其它问题可与宛城区物业主管部门联系:6377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