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南阳大城小院一期6号楼18楼顶楼业主,4.30交房。交房时陪同验房组承诺屋内问题登记后一周内维修:水井房往室内墙面渗水,屋内多处墙面、窗台顶板裂缝,三室两厅无一幸免。于5月27日物业通知渗水问题解决,我于5月31日发现依然渗水并告知,随后水井房上锁,维修质量不明。 关于裂缝开发商一开始拖延,且用“大修基金”来回应。多次催促后5月下旬开始敷衍维修,铲顶后裂缝明显。随后协商,顶板有了维修痕迹,维修质量不懂,顶楼上锁无法查看。 6月30日物业说已维修,我7月1日到室内查看,竟然虚假维修!在此前已多次这样,我们不断跑空腿、上报走流程。负责维修的人次次换,互相推卸,维修进度艰难。 7月初维修过的地方又出现裂痕,地面装修结束后,由于墙面顶板维修拖延,装修终止。 8月份通过12345热线反映,于9月8日我们在南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人员的见证下与开发商代表进行协商。当场又发现了多处顶板裂缝部位。开发商承诺全面维修,通过质检站复验来确保维修质量。我们同意且感激。随后为了配合维修,专门从外省开车回来,反复确认维修结果要经质量监督检验站复验我们才接受,又被答应。10月中下旬,我们依照此前协商的复验维修质量,开发商开始消极应对。 10月31日,我带着材料到质量监督检验站反映,我提出诉求,电话里开发商方面态度恶劣,出言不逊且说我们就是讹钱的。我无法忍受被侮辱,当着综合科领导面吵起来了。这些都有记录。随后我又拨打了12345。11月8日上午,接到12345回访电话,询问是否接到回复电话,我否认。12345客服回复我说,开发商让我们去起诉,我问具体是谁回复的我去沟通,客服不回应。 期间我们一直合理合法地寻求办法,可结果呢?装修停滞,租房到期我们续租、通勤费用,反复维修造成的已装修部分的污染损坏恢复的费用,由于消极维修耽误期间的物业费谁来承担?开发商交房时,不签收房资料不让进小区是符合收房流程的吗?收房后再维修就是这样维修的吗?墙面渗水,顶板到处裂缝,这是经验收合格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子吗?维修负责人当面承认他们早就知道存在渗水问题,那交房却故意隐瞒这是什么行为?维修过程不负责任,反复维修,反复出问题,且不敢为维修质量做出保证竟然还理直气壮的侮辱业主是什么恶劣行为?我们就要被逼默默接受入住后存在风险的房子吗?各位领导,求助至此,寻求一条生路。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质监站与建设单位沟通了解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裂缝处理的措施: 1、针对浆材难以灌入的细而浅的裂缝,深度未达到钢筋表面的发丝裂纹,将裂缝部位周边浮灰杂质等处理干净,涂刷固化剂,张挂玻纤网格布,批两遍抗裂砂浆。2、裂缝深度在0.5cm至3cm内,宽度大于0.3mm的缝隙,采用凿槽嵌补法,先沿裂缝凿一条深30~50mm,上口宽30~50mm的 V 形槽,清除裂缝表面的灰层、水渍、松散层等杂物,浇水湿润后用高一个强度等级灌浆料浇筑密实。3、裂缝深度在3cm以上采用注浆处理。注浆前确定改性环氧树脂浆液配合比。注浆采用空压机、低压注浆罐组成的灌浆系统,灌浆压力为0.2~0.5MPa。二、处理结果:现场现有裂缝已处理完毕,11月21日经南阳木兰置业有限公司李小昌、河南鑫源建安有限公司王伟光、河南华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路益三方对裂缝处理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结论为符合要求,验收合格。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