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南铁嘉园用户积极响应政府刺激消费,购置了新能源电动汽车,但车站社区南铁嘉园小区物业拒绝新能源用户安装充电桩请求,以小区物业不愿承担责任为由,拒绝加盖允许施工及承诺书盖章,供电部门也以物业不盖章不能安装电表为由不安装充电桩。造成大量新能源汽车用户不能自行充电,也抑制了新能源汽车购置愿望。希望能协调解决南铁嘉园拒绝安装充电桩问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协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加快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宛建物管【2023】16号文件第四条,住宅小区内安装充电桩,应当满足“统一防火区集中布置充电设施等条件。为解决您反映的问题,已督促区住建局和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与物业企业沟通,指导制订分步解决方案。我市也正在研究制订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方案,待正式印发后将有效解决。如有其它疑问,请拨打属地物业主管部门电话:6319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