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屋空置四五年之久,期间房屋出现漏雨2次,多次要求物业维修!房屋门口卫生也没有人打扫,我们主动找到物业,协商物业费是否可以给予折扣,但是物业服务人员杨经理态度恶劣,告知我们没有交物业费。不提供服务,我们反问,你不提供服务,我们是否不缴纳物业费,他们告知还必须要交,这个事情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漏雨问题。物业公司9月份已经维修处理,且维修时已将维修现场的图片发送与您;2.卫生问题。物业有责任对小区公共区域进行卫生打扫,包括房屋门口等,已责令物业立即整改,明确保洁标准,并加强日常检查;3.空置房物业费问题。物业服务费是物业公司对住宅小区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和相关秩序而产生的费用。依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业主应当履行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业主义务”的相关规定,您应当足额交纳空置期物业费。是不是免交,免交多少,主要取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是否作出了相应的约定,有约定时,则可以按约定免交相应的物业费。建议您积极与物业公司友好沟通协商解决,如协商不一致,可通过法律诉讼渠道解决。如有其他问题可拨打宛城区物业科电话:6377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