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建局对编号 735641的回复以及本人的理解[编号:735717]

  邵晓珂 留言    2024-11-15 22:53:58

  本人住卧龙区车站路名门国际,感谢住建局对本人编号为 735641的认真研究并回复,关于住建局回复中:我市部分既有小区情况较为复杂,若不从严要求,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当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冲突时,应遵循国家法律优先的原则。 这意味着在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之间出现不一致或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国家法律。 国家技术标准明确既有小区允许有选择,到地方就不行。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应以国家出台的政策为准,所以地方制定《加快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宛建物管【2023】16号文件无效。2.本人对住建局回复的理解为:政府部门不是拍脑袋定的政策,是详细解读研究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GB/T51313 - 2018(以下为技术标准替代),然后再层层加码。本人认为,安全固然最重要,但因噎废食,一刀切,这明显就属于相关部门的懒政行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

  已回复
市住建局回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市发改、住建、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正在结合国家、省最新政策,制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运营方案和管理办法,等正式出台后,将有效解决您反映的相关问题。请耐心等待!如有其他问题请拨打卧龙区物业科电话:63192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