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5年,多个城市出台新规,对空置房物业费实施打折优惠,如江苏省镇江市对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住宅物业费最多交70%、湖南省长沙市针对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却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交纳实行阶梯式优惠;甘肃省兰州市明确“空置”认定标准:需满足水、电、燃气连续6个月零使用,且房屋未装修或未出租等等。。国内部分城市对空置房或者未装修入住的房屋物业费实行差异化收费,减免30%-50%不等,南阳市什么时候出台规定,对空置房物业费进行部分减免??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文件,河南省物业服务费已于2015年取消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进行约定。对于空置房物业费,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根据该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物业费,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实践中,未实际入住业主是否可以减免物业费,可以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未约定的,应当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因此,目前南阳市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相关政策,无上位法依据。业主应主动与物业企业沟通协商,对空置期物业费进行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