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淯阳桥南侧华山路电箱严重阻碍居民生活而久拖不决的投诉[编号:737953]

  李益 留言    2025-05-23 16:37:25

  尊敬的市领导:我是华山路淯阳桥南侧的临街商户(华山路45号)业主,女,现年75岁,我年迈体衰,仅靠此间商铺租金维持生活,这是改革开放的民生福利,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好政策,让我老有所依。2022年7月左右,因华山路扩路施工,将路边电箱改迁,直迁至我家商铺门口不足3米处,也就是我的商铺“开门见箱”了,租户随即退租,并要求赔偿,由之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和身体,我四处奔波,到处求人。该工程施工和电箱迁移时,临路商铺和村干部多人、多次上前阻拦,要求重新认证并改迁电箱,施工单位以改迁工作由住建局委托电力部门施工为由,不予理睬,强行施工。为不发生恶性事件,也不至于我一把年纪而因其蛮横施工造成我的人身伤害,我放下冲突,理性地转求住建部门和电力部门依法解决,因为我们是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法制社会。从此,开始了我长达三年的各种理论、各种辨解的“唇枪长征”之路。每天往返于枣林办事处、住建局、电业局和12345市长信箱平台之间,穿梭于授意我去找这个领导和那个领导之间,问题依然束之高阁,空房依然落落,电箱照旧屹立,我仍四处奔波,三年无租三年苦,三年借债熬生活。历时三年时至今日,我依然马不停蹄,奔走相告。于2025年1月12日再次在市长留言版再次留言,2025年3月26日,市长留言版回复“示范区正协调属地和电力部门进行研究争取尽快解决该问题”。又两个月过去了,仍未见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痕迹和发声,多次询问枣林街道办同时拨打市长热线,均未得到有效答复。可想而知,如此下去,我将如何生活,年迈之时还要还债返贫吗?试问如此“脱贫致贫”吗?解决问题是必须的,我要求如下:一是限期给予解决电箱再次迁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和高压电箱设置规范迁移;二是对因此造成我的商铺三年来未租出的损失进行赔偿,弥补我三年来生活所失,可以第三方公正认证下,我不强词夺理;三是按照法律规定给予我精神和人身赔偿,要求相关部门对这种做法给予正面解释,否则,我依然要讨出公道,不遗余力。相关证据资料我一应具全,需要时我一并呈达。“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于天,”恳求领导给予解决。

  已回复
市住建局回复:
  

建议按照示范区2025年3月26日回复"示范区正协调属地和电力部门进行研究争取尽快解决该问题”的意见办理。